荆楚网(楚天都市报)(记者苏永华)近来连续产生几起旅客损坏宾馆物品被高价索赔的事。对此,省消委表明,宾馆自行拟定的《住客须知》不具法律上的约束力,假如上面所定补偿标准过高,旅客可拒付。
前天,仙桃姚小姐在武昌火车站旁一宾馆住宿时,不小心将白床布弄脏,次日结账时被要求补偿300元。据了解,该宾馆《住客须知》所列的补偿清单中,物品价格都定得很高,如损坏一条浴巾要补偿120元,而市场上相似浴巾只卖20元左右。
此前的11月2日,姑苏来汉的刘小姐在武昌一宾馆入住时,不小心打碎一个杯子,服务员拿出宾馆的《住客须知》,要她补偿50元。而她发现,相同的杯子外面不到10元就可买到。10月31日,一旅客将武昌火车站邻近一宾馆的白床布弄脏,竟被要求补偿400元(见11月2日31版)……
宾馆如此要价,满是自恃有《住客须知》告示在先。省消委投诉辅导部主任胡岳元说,从投诉的状况看,宾馆供给的格局条款加剧了旅客的补偿相应的职责。依据《合同法》规则,假如供给格局条款一方加剧对方职责,该条款无效。
武汉枫园律师事务所周传容律师说,《住客须知》事前没获得顾客的认可,两边未达成协议,对顾客没有约束力。补偿额度应两边洽谈,一般以物品市场价为准,还应考虑其折价要素。